公共廣播系統測量標準
1、公共廣播系統聲學特性指標所使用的測量儀器和術語,按GB4959《廳堂擴聲特性測量方法》及GB3785《聲級計的電聲性能及測試方法》中有關條款執行。
2、公共廣播系統聲學特性指標測量原則上在滿足下列條件下進行:空場;把被測系統置于日常運行增益或較高可用增益,播放背景音樂節目或/和語音節目(系統要求有的節目),主觀聽音清楚。
3、測量信號為寬帶粉紅噪聲(語言清晰度測量除外)。
4、最大聲壓級的測量
4.1、測量點的選擇
(1)、當公共廣播服務區是廳堂(包括課堂)時,按GB4959《廳堂擴聲特性測量方法》中有關條款執行。
(2)、當公共廣播服務區是走廊、通道時,在其軸線上選擇測量點。離走廊、通道的端點10m處各選一個測量點;當走廊、通道足夠長時,應每隔30~50 m 追加一個測量點,并保證有一個測量點在走廊、通道軸線的中點上。當廣播區內揚聲器的規格和布局相同,而追加測量點超過5個時,允許不再追加測量點。
(3)、當公共廣播服務區是廣場時,在廣場中央以及場內離每個邊角位3~10m處各選一個測量點,并應盡量使所選測量點均布;當廣場足夠大時,在廣場中每1000m2追加一個測量點(均布)。當廣播區內揚聲器的規格和布局相同,而追加測量點超過5個時,允許不再追加測量點。
4.2、測量方法
在被測公共廣播系統中播放粉紅噪聲,把系統增益置于最高可用增益(當系統不會嘯叫時,則置于系統最大增益-6dB處),在選定的測量點上測出穩態峰值聲壓級,以各測量點的平均值為該系統的最大聲壓級。
5、聲場不均勻度的測量根據4.2測得的數據,按GB4959《廳堂擴聲特性測量方法》中有關條款評價聲場不均勻度。
6、漏出聲壓級的測量
6.1、測量點的選擇在被測公共廣播服務區邊界外20~50m處,每100m取一個測量點。當廣播服務區十分遼闊時,只須在有鄰近單位的地方選點測量。
6.2測量方法
在被測公共廣播系統中播放粉紅噪聲,把系統增益置于日常運行增益,在選定的測量點上測出穩態峰值聲壓級,以各測量點中的最大值為該系統的漏出聲壓級。當系統的日常運行增益無法確定時,可把系統增益置于比最高可用增益小6dB 處進行測量。
7、系統噪聲的測量
按GB4959《廳堂擴聲特性測量方法》中有關條款,在4.1規定的測量點上進行測量。
8、傳輸頻率特性的測量
按4.2條款所規定的方法用頻譜分析儀測得各測量點的數據,取每一個廣播分區的平均值,對照表2有關項進行評定。當廣播服務區的環境噪聲大于60dB或混響時間大于2.5s 時,現場測量結果的意義會不大,這時應以廣播揚聲器(或揚聲器系統)的相關指標為準。
9、 語言清晰度的測量按照SJ2467《通信設備漢語清晰度測試方法》進行測量。